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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既是各级政府机关对本单位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总结回顾和本年度主要工作的统筹谋划,也是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政府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渠道。规范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及时对外公开,是助推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公开时间

二、公开内容要求
政府机关应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的内容与要求,梳理编制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及时梳理总结,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告中应全面公开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主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具体实施包含以下内容:
三、年报内容现状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是对各政府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展现。观知天下研究组(以下简称“研究组”)对全国多家政府单位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进行研究和横向对比后发现,年报内容不全面和要素缺少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部分事项未在年报中体现。研究组发现,对于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下一年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等内容基本实现全面公开,但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备案审查情况)、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的情况)等内容,仍有部分单位未在年报中展现。
二是年报中公开的部分事项要素不够全面、不够规范。以行政复议情况、行政应诉情况为例,部分单位在年报中披露的上一年度行政复议情况缺少纠错数据;部分单位在年报中披露的上一年度行政应诉情况缺少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内容。
四、工作建议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各级政府要不断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实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和回顾,及时编制本单位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统一年报格式、规范年报内容,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成效、不足等具体内容,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满意度,推动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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