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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要求,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指出,应公开政策文件、教育概况、民办学校信息、财务信息、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公开以及校园安全等十类信息。
绝大多数县(市、区)政府也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编制本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
二、优秀案例
1.北京市丰台区
在“教育”专栏内置顶公开丰台区义务教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目录完整包含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且目录内容动态更新。
2022年发布了《丰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详细介绍本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积极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并于招生工作完成后主动公开招生结果信息。
2.深圳市
按年度发布教育概况,详细公开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教育统计数据(包含学校、在校生、教师、办学条件、县级汇总数据)等,并以表格形式集中公开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名录。
3.宁波市海曙区
以表格形式集中公开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便于群众查阅。
4.北京市朝阳区
整合发布“2022年朝阳区小学学校名录及教育统计数据”“2022年朝阳区中学学校名录及教育统计数据”,从学校简介、在校师生情况、学校地址、咨询电话、学校网址、邮编以及乘车路线等方面对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详细介绍。
5.淮南市寿县
归集公开学生资助情况以及学生资助政策文件信息。
6.安庆市太湖县
归集公开评优奖励标准及结果。
7.亳州市涡阳县
按照本地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设置信息公开栏目,有序公开本地区各类义务教育信息。
三、工作建议
一是全面梳理本地区义务教育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编制并不断修订完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逐步细化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时限、要求,督促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深入落实目录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本地区义务教育领域信息。
二是多维度扩展公开渠道。坚持问题导向,以广大师生家长迫切需求为落脚点,除门户网站外,以教育部门政务新媒体平台为抓手,与各义务教育学校组建信息公开矩阵,第一时间将信息送达师生家长,方便群众获得最需要、最关心的“一手资料”。逐步拓展教育信息公开深度及广度,提高群众查阅信息的便捷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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