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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于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提出要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市场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存在的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同时能够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观知天下项目组对近年来“双随机一公开”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出一批较好的案例以供参考学习。
一、政策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 《国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国发〔2019〕5号)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9〕18号)要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
二、优秀案例选登
●北京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适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坚决杜绝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浙江省建立全省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在多领域开展“一次抽取、全面检查”的“双随机”监管模式,公平公正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抽查事项、计划公告可根据发展改革、民政、体育等领域分类筛选,并梳理确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
●广东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开发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功能模块,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工作建议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建立本辖区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随机抽查的结果及查处情况要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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